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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駐馬店企業(yè)商會崗位職責一、會長崗位職責 1、負責商會的全面工作,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會議;
2、負責商會的制度建設、隊伍建設和商會工作的決策;
3、負責會議形成的文件、決議、決定簽發(fā)和決議、決定、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檢查工作;
4、負責聘請商會名譽會長、高級顧問的工作;
5、負責商會重大活動的組織領導和活動經費審批工作。
6、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會長缺席時,由會長指定常務副會長代行會長職權。 . 二、秘書長崗位職責 1. 理事會閉會期間,在會長的領導下進行工作,對會長負責; 2. 負責組織有關制度、規(guī)定、會議決議、文件、工作總結、報告的起草工作; 6. 負責秘書處工作人員的管理、考核、獎懲工作; 7. 提請聘任本會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報常務理事會議通過;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8.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三、副秘書長崗位職責 對秘書長負責。 四、辦公室主任崗位職責 1. 在秘書長領導下,做好秘書處日常工作; 2. 擬下發(fā)的各種文件、簡報、領導講話的起草、打印、呈報、分發(fā)等工作; 3. 用印需認真審核并經商會領導批準后方可蓋印。嚴格堅持“三不蓋”原則,即沒有領導簽字不蓋章、沒有詳細登記不蓋章、空白信箋及介紹信不蓋章; 4. 管理好商會檔案; 5. 負責做好各級政府來商會指導和各兄弟商會的來訪接待工作; 6. 負責與北京市各地駐京辦事處(聯絡處)工作以及各工作委員會組織的聯誼活動; 7. 負責與其他省市部門的有關聯絡工作; 8. 完成好商會臨時交辦的其他事宜。 五、財務管理部部長崗位職責 1. 對分管的常務副會長負責,并在秘書長領導下,做好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2. 負責商會財務部的工作管理和年度經費開支預算、決算報告的審查工作; 3. 負責制定各部門所需的活動經費計劃,指導各部門按計劃實施; 4. 負責商會經費預算開支執(zhí)行情況的檢查工作; 5. 負責商會組織的會議、活動經費預算和商會下設部門組織的會議、活動經費的預算審核工作; 6. 負責組織擴大商會活動經費收入工作和有關服務收費標準的制定、審批工作; 7.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會員發(fā)展部部長崗位職責 1. 對分管的常務副會長負責,并在秘書長領導下,負責會員部工作; 2. 負責發(fā)展會員計劃的制定和實施工作; 3. 負責了解、掌握團體會員、個人會員投資經營狀況、發(fā)展需要的信息工作; 4. 負責召開會員座談會、聯誼會和文化娛樂等活動的計劃制定和實施工作; 5. 負責成立分會組織的有關工作; 6. 負責評選優(yōu)秀團體會員、優(yōu)秀個人會員的計劃制定和有關組織實施工作; 7. 負責從優(yōu)秀 會員中推薦商會理事、副會長、常務副會長的工作; 8.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新聞宣傳部部長崗位職責 1. 對分管的常務副會長負責,并在秘書長領導下,負責宣傳部工作; 2. 負責與京駐兩地主要的新聞宣傳機構的有關聯誼工作; 3. 負責商會有關合作邀請新聞界人員參加的落實和對外宣傳報道工作; 4. 負責商會的會刊出版和發(fā)行工作; 5. 負責商會的網站建設和管理工作; 6. 負責為會員提供有關政策的咨詢服務工作; 7.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維權教育部部長崗位職責 1. 對分管的常務副會長負責,并在秘書長領導下,負責維權部工作; 2. 負責與商會所在地的區(qū)政府分管政法工作和分管工商、稅務工作的領導的聯誼工作; 3. 負責與駐馬店各地的法院、檢察院、公安、工商、稅務、交通等執(zhí)法部門來年和組織有關活動的計劃和組織實施工作; 4. 負責會員單位及會員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申訴接待工作和有關執(zhí)法部門聯系,幫助處理工作; 5. 負責會員的學習、培訓計劃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 6. 負責與相關大專院校、科研機構的聯系,組織舉辦不同類型的講座和“北京駐馬店企業(yè)商會”工作; 7. 組建商會的法律顧問團和日常管理工作; 8.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公益事業(yè)部部長崗位職責 1. 對分管的常務副會長負責,并在秘書長領導下,負責活動部工作; 2. 負責與副會長、理事的聯系工作; 3. 負責商會召開的會議、活動計劃的研究、制定和有關實施工作; 4. 負責北京、駐馬店兩地政府部門組織的需要商會參加的活動的有關組織落實工作和駐馬店在其他省市成立的協會、商會等組織的聯誼工作; 5. 負責會員單位慶典活動需要商會幫助邀請參加人員的落實工作; 6. 負責北京市各地政府光彩事業(yè)的組織、聯絡和落實工作; 7. 負責有關光彩事業(yè)活動的接待工作; 8. 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十、商務信息部部長崗位職責 1. 對分管的常務副會長負責,并在秘書長領導下,負責商務信息部工作; 2. 負責商會與北京各區(qū)政府分管經濟工作的領導的聯誼工作; 3. 負責商會與北京各區(qū)經濟部門聯合有關商務活動的計劃和組織實施工作; 4. 負責以商會名義組織的經濟考察、項目招商等活動的具體實施工作; 5. 負責駐馬店在北京經商投資情況和經營狀況的調研工作,為商會的工作決策提供重要信息; 6. 協助各地政府的招商引資、牽線搭橋工作。制定和實施在全國各地或世界各地的商務活動計劃; 7. 完成秘書長交給的其他工作。 |